2008年6月27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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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时要罚你款的测速仪准不准
宁波“电子警察”体检合格
王岚 吴婧

  道路交通测速仪的准确性是有车族热议的话题之一。宁波市质监部门近来对道路交通执法用测速仪(俗称“电子警察”)进行了抽检。6月20日,笔者随同质监检测人员一起上路,现场察看了他们对 “电子警察”计量检测的全过程。
  20日上午,笔者跟随宁波市质监局工作人员来到联丰路延伸段,该路段限速70公里/时。到达检查现场后,质监工作人员把随带的检定仪器——机动车辆速度监测系统检定装置安装在测试车上。随后,测试车以84.3公里/时的速度驶过测速点,这时测速仪的显示值为80公里/时,低于车辆实际速度。质监工作人员解释说,国家有关技术法规规定,车速在0公里/时至100公里/时的情况下,测速仪的最大允许误差是-6公里/时,也就是说受检的这个测速仪是合格的。
  据了解,测速仪属我国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,所有测速仪均须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,且每年进行一次周期检定。同时,为避免测速仪因长期使用出现异常,质监部门还有不定期的抽检行动。如果发现不合格测速仪,质监部门会立即通知交通部门停止使用。目前,宁波全市共有固定式道路测速仪140余套,移动式测速仪40余套。从去年的检定情况看,该市道路执法用测速仪基本合格。此次抽检也未发现不合格的测速仪。
  现场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,平日应该养成良好的驾车习惯。一般来说,安装测速仪处,交警部门会在前方路口或路段设有限速标志,看到提示,司机朋友就应该注意控制车速。